第33章 宝钗发威(1/5)
听柳二郎提起国公爷,往事涌上心头,一时五味杂陈,贾母就忘了要教训他年少不可贪花。>
想起惜春刚刚还念叨这位“二哥哥”,便命鸳鸯去将几位姑娘请来。>
在这短短空当儿,柳湘莲想起一事——尤氏姐妹是妾,有没有婚书无所谓,可将来与可卿的婚事却不同,婚书必不可少,还须有主婚之人!>
按律,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
所谓“余亲”,指期亲尊长,如伯叔父母、姑、兄、姊,为第二顺序人。>
再次,则为期亲以外的尊亲属,如外祖父母,为第三顺序人。>
也就是说,如今有权力给他主婚竟是柳家两位伯父!>
于柳湘莲而言,这存在两大弊端:一是他们可能在行使主婚权时故意使坏,那就不知会娶个什么玩意儿进门。二是,故意不参与主婚,任由他自行婚配。在他成婚后,站出来指控他擅自婚配!甚至可以伪造婚书,说已为他定下婚约!>
如此一来,他自己所定婚约则属无效。>
若敢不从,尊长诉至官府,按律则当受杖刑,且自己所定婚约仍是无效!>
书中柳湘莲为和尤三姐退婚,就编造借口“家姑母于四月间订了弟妇”,如此方能退婚成功。>
想到这些,他不禁为难起来。>
若是蒙皇帝赐婚最好,柳家必不敢聒噪,但此事甚难。>
目前可行的解决之法,正是在眼前的老太太身上。>
她是外祖母,尽管不属于期亲尊长,依律仍属于期亲主婚人范围。>
林黛玉便寄望于贾母为她主婚。>
只是此举难免会得罪柳家,老太太对此心知肚明,是否愿意为了他担此干系?>
见他突然发呆不语,贾母笑道:“怎么,才一会儿不见,就想念那两位美娇娘了?”>
一旦有了主意,柳湘莲可不会犹豫,当即换了一脸悲戚:“老祖宗,请您看在先母的份上,为孙儿主婚!”>
“啊?”贾母一愣,随后又失笑,还以为什么大事儿,原来是想让自己为他主婚?>
真是小题大做,这等小事也值得这样着忙?她当即便想应下。>
话临出口之际,忽然省起——柳家是有人的呀,哪里轮的到她这个外人主婚?>
柳二郎可怜巴巴、满是希冀孺慕的看着自己,贾母深感为难。>
作为外祖母,虽不是亲的,终究有礼法大义在,她还是国公诰命,不惧柳家找麻烦。>
问题是贾家比不得从前了,看着声势不凡,家中并无一人担任要职,地位最高最亲近的王子腾也是王家人。>
若为他主婚,定会恶了柳家,是不是得不偿失?>
转念又一想,这孩子从小没了爹娘,受尽苦楚。如今他来求自己,必是那些昧良心的伯父要为难他,着实可怜可叹。>
纵然阅历丰富,见识不俗,贾母竟也为难起来,不知如何是好。>
此事终究难以两全,只得转移话题:“莫非有了人家?”>
见她言不由衷,柳湘莲略有失望,老太太在这等事上果然精明透彻。>
秦家之事尚未最终确定,他怎敢说出?一旦泄露,贾珍定会从中作梗,借以报复他!>
于是继续卖惨,叹道:“无人为我主张,至今未遇合适人家。”>
贾母松了口气,无需眼下答应便好,此事还可再思量,笑着安慰:“你且放心,我会帮你用心寻访!”>
说话间,贾家三姐妹和黛玉、宝钗、宝玉回来了。>
薛姨妈去了王夫人处,凤姐有事先走了。>
众人打过招呼,贾母冲着人群中的惜春笑道:“你不是要找‘二哥哥’?他来了,有什么话你就告诉他。”>
说完忽觉不妥,柳二郎刚和贾珍做过一场,闹得不像样,能对他的亲妹子有好脸色?>
心生忧虑,不动声色向他瞧去,看他如何反应。>
柳湘莲想都没想到这茬儿。在他眼里贾珍早是个死人了,只没必要太早动手。>
难道自己辛苦操劳,白白便宜贾蓉那臭小子?慢慢来吧。>
朝众姐妹望过去,莺莺燕燕中,惜春最好辨识——年纪最小,身量也最小。>
身着缕金百蝶云肩襦裙,扎两个小发髻,粉妆玉琢,玲珑可爱。>
见柳二哥哥望向自己,惜春有几分害羞,忙躲到三姐探春身后,抓着她裙子,稍后又探出头来偷瞧。>
见惜春抱着虞姬布偶,柳湘莲猜出几分缘故,蹲下身来朝她招手,笑容温和:“惜春妹妹,虞姬好不好玩?哥哥家里还有许多!快过来,我仔细讲给你听!”>
他笑的亲切,又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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