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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七章、没有血缘关系(1/2)

叫阳光雨的男孩惊愕的甩着额前斜向一边的长刘海。“沒有。我沒有啊。”

“沒有。你是不是和她在爱民路24的那家小旅馆开了一个房间。她就是在那里被人盗取肾脏的。不是你还会是谁。”

“开房间。沒有啊。”男孩茫然的摇着头。“见面之后。我知道她是p大工商管理系二年级的学生。我很自卑。我老实告诉她我只念到高一就沒再读书了。现在在一家装修公司打工。”

“她也很失望。不过勉强笑着说:既然你这么真诚。以后虽然不能做恋人。但我们还是朋友。说实话。那一刻我有些后悔。我干嘛那么傻呢。随便说自己读了个很烂的大专也好啊。反正都得自己找工作不是。”

“我在装修公司一定要说是做苦力活的吗。难道搞设计不行。我就这么在追悔中连夜就赶回來了。不信。你们可以问我的室友。他们几个当时正在玩斗地主呢。都可以给我作证。”

王力健一问阳光雨几个室友。果然如他所说。他九点半钟就回來了。

赖景兰是傍晚才开的房间。如果男孩做完案再赶回去。似乎不可能啊。

那么。真的不是阳光雨了。难道赖景兰还有别的qq好友。或其他什么人正好那天也來见她。

根据酒店前台服务员描述的相貌特征及咖啡厅热心常客的线索。听风还真在南城区找到了一位相似的男孩。

这是一名姓白的青狼帮的混混。不仅一身皮囊长得帅。嘴巴也挺会说。本來平时挺活跃的。这几天却借口生病闷在家里。

戴着墨镜礼帽的蓝飞扬和普通形态的听风突然出现。使这名混混吃了一惊。二话不说就要夺门逃走。可是在蓝飞扬鬼魅般的身形下。他怎么可能逃。便不由吓得如见鬼般惊吓。

“说吧。你和咖啡厅的女服员赖景兰是怎么回事。干嘛要盗取她的双肾。”蓝飞扬一脚将姓白的混混踢翻在地。然后一脚踏在他身上。

“大哥。饶命啊。你说的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啊。”姓白的混混哭丧着脸喊。

“听不懂是吧。”蓝飞扬手起脚落。闪电般卸下了他一只胳膊和一条腿。在混混杀猪般的恸嚎声中又冷冷的用脚尖勾住他疼得变了形的脸问:“这样是不是能听懂一些了。”

对付这些蛮横、狡诈的嫌疑犯就得用非常手段。

“我、我说。”白混混痛得直冒冷汗。“我、我是前不久在咖啡厅认识赖景兰的。对她也曾言语挑逗。前几天看她和一个男孩约会。分开后似乎有些失落。就上前去搭讪。之后。一路情感陪聊。”

“当走到爱民路24号时。我说自己是外面來博海出差的。要去登记间房住下。赖景兰本來想搭公交车走。可我说钱包丢了。沒身份证。央求她用她的身份证帮我登记下房间。她犹疑了一下之后还是答应了。”

“拿到房卡后。赖景兰本來又想走。但我‘真诚’的邀她去房间坐坐。而且说我很喜欢她。希望能进一步了解。她大概看我长得帅、又健谈。有些动心了。便默然跟我來到了房间。之后。我倒了杯下了**的水给她。她喝下不久就昏迷了。”

“你对她做了什么。”蓝飞扬喝问道。脚下不禁多用了一份劲。

白混混又嚎叫。连忙说:“沒、沒做什么。不过是亲了亲、摸了摸而已。接着。他们就敲门闯进來了。”

“他们。他们是些什么人。”

“就、就是盗窃人体器官的。”白混混惶恐的说。“跟、跟我沒关系哦。我可沒动手。我、我也是被迫的……”

于是。在姓白的混混的老实交代下。顺线扯蛋。蓝飞扬终于挖掘出不了这帮丧尽天良的人体器官盗窃团伙。

可是。就算他把两个主犯要犯全部狂扁至奄奄一息。甚至连下身那**的根源也几乎废了。他们还是不承认去年十二月初。在富康私人医院盗取了一个刚自杀的年轻漂亮女孩的尸体。

盗窃集团成员一口咬定他们从來都是摘取了器官就走。根本不可能费事去碎尸抛尸。那肯定是其他人做的。

蓝飞扬沒办法。只好在警务通中推说追捕嫌疑犯时遭到激烈反抗。所以下手重了一些。然后说出嫌疑犯所在的地址。把这些人都丢给了专案组的王力健等人。

经专案组对盗取人体器官的团伙成员一一审讯得知。原來。这姓白的混混和出现在博南的艳丽女子都是犯罪团伙洒出的鱼钩、诱饵。专为勾引好色的男人和涉世未深的少女。只要进了酒店或旅馆房间就趁其不备下**。然后实施人体器官盗取。再以高价黑市卖出。

如果是有点姿色的少女一般都会惨遭先奸后摘取人体器官。赖景兰也未能幸免。

一完事。几个人就老道的清除痕迹。迅速撤离。

后经再三反复单独提审。面对数个疑点。其中一名要犯才承认。他一次在奸.淫过程中。曾把一个突然醒來咬他一口的打工妹失手打死。然后便将她的眼角膜和心状、肝脏都摘取了。

事后因为害怕。便干脆碎尸。用大蛇皮袋装了。趁下半夜无人抛尸博江中……至于盗尸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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