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纵马而行(1/2)
小黑的谄谀,并没有得到丁翔的赞美,反而是挨了个爆栗,被赶下了床。不过它的举动,却是让筹备盘膝修炼的丁翔好久都无法心静进定。
他的上一个女人,还要追溯到三年多前。在韩晴正式通知他,要往首尔大留学的前一夜,他们俩合租的鸽子屋中,二人就像恨不得要吞掉对方一样、抵逝世缠绵。
至今,丁翔仍明确的记得那一晚产生过的所有细节。与韩晴来往了很长一段时间,租房同居的日子也不短了。但哪怕是只有二人在家里时,韩晴在那方面也依然表现得很是害羞。唯独那一夜,她就像是个久旷的妇一般,不停的索取着。
最开真个时候,丁翔还有点小兴奋。话说哪个男人不盼看自己的老婆或女友,是“床下贵妇、床荡”的类型?
可慢慢的,当他弹尽粮尽,精疲力尽,韩晴亦喘着粗气,连嗓子都喊得沙哑了,却还主动的骑在他身上,丁翔才察觉到有些不对劲。
果然,第二天一早,当丁翔在疲惫与尽情发泄后的酣睡中醒来时,身边早已人往床空,唯留下那熟悉的香气和一张……小小的便笺纸。
再之后,丁翔经历了一个月的颓废之后,选择了来美帝。在美帝的这三年间,宏大的生活压力一直牢牢的背在他的身上,让其无暇他想。
按理说在这边,想要找个女人……更直白的说是找个炮,还是不难的。至少,那个享德森的女儿,都已经盯着他好长时间了。
用那姑娘的话……人家根本没打算找他做男朋友,只是感到他很帅,想要为自己留一个美好而又值得回想的初而已。
说穿了,就是人家请丁翔免费苞,还不留任何麻烦的。
这等好事……丁翔感到自己遭遇不起。不单是怕享德林拿着枪找上门来,还有这事……对于一个传统的华夏人来说,总感到这么做有些不隧道。
朋友妻不可欺,这朋友的女儿,更不能乱……苞不是?但没想到,那姑娘也挺倔的:你不是不吸收我吗?那我就不找男朋友,我就赖上你了!
这不,今晚听说天马牧场中要举办趴体,名字叫露茜的小姑娘就又来了,还是带着几个同学一起来的。这下丁翔想赶走她的话都说出不出口了,拉姆和拉尔夫他们可都还是王老五骗子呢,把送上门来的美女们赶走,那尽对是惹众怒的事。
“惹不起咱躲的起总行了吧?”
无法抵挡露茜那火热的眼力,丁翔早早便躲回了自己的木屋中。要说这露茜小姑娘的性子,明显不是美帝范。换成咱华夏那边,碰到个从一而终、忠贞守节、逝世心眼非盯着癞疲狗什么的,也说得过往。可美帝……在这儿你要想碰到一辈子只有一个男人的女人,那难度指定不比攻破五角大楼更简略。
胡思乱想了一会,待跨下小弟终于消停了些,丁翔这才昏昏进睡。修炼神马的,看今晚这心情,也别白费那劲了不是?
可成果……丁翔梦到了自己终于神功大成,造就出了超极品的纯血天马。那个神骏、那个威风,那个让人眼热呀。
于是,他在众人爱慕嫉妒的眼力中,跨马而上,纵马急驰。
“骏马——奔跑在广阔的草原,钢枪——坚硬青筋裸露了……”
槽滴,骑马就骑马,下面还怎么又硬了,这歌还怎么唱了,“山山水水,连着……”
忍不住了,钢枪……是水枪直射而出,丁翔顿觉通体舒泰,脑清目明,而那一直被禁锢着的灵境“噗”的一声,宛如女孩的……那啥被捅破一样,豁然大开。
“本来如此!育良马种便是提升马的血统纯度。”
譬如古之传说的天山龙马,实在就是在普通的军马中选择具有先天灵根的良驹,再以灵术洗涤其筋脉,使得灵气能够蕴养其心肺、强健其体肢。这样,所谓的龙马便拔而出群,个顶个身具马王之像。
不仅灵智要高出很多,负重和奔袭能力也大大强于比普通的马,这也即是天山龙马的由来。
只惋惜这种龙马优良至极,却有着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遗传。
经过灵气蕴养的龙马,无论是与普通马匹还是龙马之间的繁殖,它们的灵根只能传承给下一代,隔代之后,便灵气不在。
这也就是说,龙马种群存在的条件,并不是种马,而是“灵境”的拥有者。一千多年前,老祖宗辞世之后,玉核隐没,丁家历代再无人能获灵境认可。所以,当天山军马场的龙马一匹匹老往之后,便风光不再。
无敌的大汉铁骑也终湮没在历史上的长河之中。
而这种灵气外放、凝而浴体的灵术……在那一层障碍被捅破之后,丁翔便感到自己的头脑中多了一条口诀,还有一种奇怪的搓指伎俩。
这正是……浴灵之术——老祖宗习得《九方经》首篇后,繁衍军马、打造出大汉无敌铁骑的根本与基础。
“哈哈,这就学会了?”
哪怕是在梦中,丁翔也狂喜得不由大笑,可耳边却传来一声微弱的嘤咛:“不要……丁,放过我吧!”
卧槽,这是什么鬼?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爱情公寓之最强大叔
毒妃苍穹倾绝天下
诸天之从木叶开始
我和城里的妖精们:偷心小医师
神棍机甲
被迫成为将军通房
我为宅狂
新婚夜植物人老公突然睁开眼
总裁的夜妻
一念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