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东西方剑术二(1/2)
这是学术交流,虽然输赢有一点点关乎国家的颜面,所以意大利方面费了些时间,在国内挑选出几位剑术高手。>
但这些欧洲剑术的研究者却认为高不高手无所谓。>
单挑适合用剑,群殴适合用刀。因为这种武器上自带的特性,东西方不约而同的,把剑术,当成了需要传承的技术来看待。>
可各种剑术都是有时代特性,不在最好的那个时代碰撞,就不会有真正的输赢。>
做为研究者,他们要的是观察两种技术的特性,而不是两个使用者的能力。>
这不象是中国人,祖宗取得的战绩,却被不孝的后代拿来当做成绩。>
王洪已经见过了中国的剑术和日本剑道现在又见到了欧洲的剑术,从研究者的角度看,实战中有什么招式、有多少招式根本不重要,重要的还是个人的经验和体质。>
让他感触特别大的不是技术,而是文化上的区别。>
在英文中,对战斗用的刀、剑都用ord做统称,以突出它们的战斗性。反正锋锐的剑尖、长条剑身、身柄一体那就是剑。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了这个特征,不管在技术上主劈还是主剌,只要是战斗用的,就是剑。能够一击使敌人失去战斗力或可以导致敌人失去战斗力同时又可以做到以一战多的剑术,而且它的技巧必须是可以速成并且有效的,就可以称做实战剑术。>
这就是欧洲人的剑术体系。>
以至于,王洪这个中国人面对欧洲人的定义,十分不解:单刃的明明是刀非要叫做剑,双刃直尖的明明是剑非要叫做刀,一个个拿着长剌也叫剑?>
但有了日本人的刀剑不分在前,王洪也很快就接受了欧洲人的定义。>
日本人有直身双刃的古剑,也有弧身单刃的太刀、打刀。可叫法上,全部统称为剑,哪怕是刀的形态也是如此。>
至于中国剑术,倒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使用的是东西方都有的长剑。>
只在技术上,看似花样繁多,可真正的击剌格洗战场剑法,早就消失在繁琐的套路里面,难觅其踪影。>
要知道,漂亮的套路,古人称之为剑舞,而不是剑术。>
真正经历过冷兵战争的剑法,是异途同归的。比如剌的动作,中国剑法与欧洲剑法是一模一样的。弓步直剌,极熟练者从站立到完成,也许就0.2秒的时间,岂容花招的出现?>
军事武术上,技术越复杂,身死技消的越快。倒是民间武术,自顾自玩的高兴,哪管这些?>
而欧洲的剑术范围其实很大,并不是后世比赛那种一根细杆捅来捅去,或者电影里那样,挥舞着像棍子一样沉重无比的剑,借以蛮力击垮对手,并没有什么招式和武技可言。>
可现实是:欧洲剑法也有很多门派。>
战场上的欧洲剑术强调的是力量和速度,而民间决斗的剑术实用又凶狠。流传至此时的几种剑术:长剑、迅捷剑、花剑和军刀演变过来的佩剑,都重视于基本而实用的技巧,反复多次的实践与锻炼,各有擅长,不容小觑。>
在王洪眼里,远比中国剑术精炼,更强于日本剑道。日本的古流剑术,还有很强的技击性,但普通的剑道,根本不合适无规则的战斗。>
参加这场实践交流的,有研究的学者,有文部方面的官员,有勤习剑术的剑手们。>
给做翻译的是中国的留学生。>
第一件事,大家谈的是安全。>
是的,安全。>
欧洲人有决斗的传统,可现在,是在举行一场学术交流。>
虽然欧洲剑术与决斗的关系非常密切,甚至可以说,正因为有近千年的决斗历史,才促进了欧洲剑术的高度发展。可不管是司法决斗,还是荣誉决斗,都不适合这个学术交流的场合。>
司法决斗被人们认为是秉承了上帝的旨意,是神的判决。什么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来场决斗,由上帝判决吧。>
促进了社会的尚武精神,解决一切法律问题,还简化了繁杂的取证,诉讼等等流程。>
这一决斗方式在欧洲流行了几百年。>
荣誉决斗则起源于意大利,引起决斗的纠纷有很多,互相看不顺眼,干!我怀疑你背地里骂我,干!你跟我老婆勾勾搭搭,干!>
总之,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为了荣誉,来一场真正的战斗吧!>
其实荣誉决斗在当时的法律中是被严明禁止并负法律责任的,可决斗在民间和贵族中非常流行,政府无法有效的监督禁止。>
文艺复兴时期正是决斗文化的顶峰,走在路上的每一个成年男子几乎都携带刀剑。由此,欧洲迎来了剑斗艺术的顶峰。>
这时,人们发现,既然在街头巷尾对手不会穿着重甲,那只需要小力度的攻击即可置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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